校长办公室:0553-8795000/3913500 招生咨询:0553-3913567 人才招聘:0553-8795011

学院概况
行政规章 首页 > 学院概况 > 行政规章 > 详情页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(暂行)
机械工程学院 2022-11-25

徽信息工程学院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(暂行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一章 总则

 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、管理等各项工作秩序,教育和促进广大教职工遵纪守法、遵学校规章制度,严肃学校各项工作纪律,预防和处理教职工的 违法、违纪、失职行为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 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

二条 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。


 

 二章 工作原则

 对教职工的违规违纪进行处理,应做到事实清楚、 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,并遵循 下原则:

、公正、公平原则;

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;

、错责相适应原则。

 

 三章 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

四条 教职工有下列违法、违规、违纪、失职、渎职行为  (以简称“违规违纪行为”) 尚未构成犯罪的,学校将视其具 情节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:

一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;

二、玩忽职守,贻误工作,给学校造成损失的

三、工作时间内的,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

四、按相关规定办事,违反操作程序,工作粗心大意,造

成消防、环保、维修、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致使人员受到伤害或 染环境,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后果的;

五、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 

六、弄虚作假,欺骗学校,情节比较严重或给学校造成不 影响和后果的

七、污、挪用、侵占、破坏学校财产或偷拿学校和他人财 产的;

八、从事学校工作中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;

九、挥霍公款,浪费学校资财的;

滥用职权、打击报复,侵犯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 

十一泄露国家秘密,或泄露学校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 

十二、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

十三散布谣言或传播对学校不真实的言论,损害学校声誉 

十四、有其他违反学校有关纪律的行为的。

四章 处分种类

 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理,按其情节轻重程度给予 列处分:警告、记过、开除。

 

 第五章 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  

第六条 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,给予警告处分

、在校园内扰乱公共秩序,不听劝阻的;

损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,未造成严重后果的;

三、在公共场合、办公区域、 网络上恶意辱骂他人或使用污 语言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四、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玩游戏、看电影、打牌、 购物、炒股等活动的

、公开议论、传播别人隐私的;

六、在工作场所因个人事务发生争吵,影响正常办公的;

七、工作失误,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

八、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一个工作日

九、全职教职工 (与人事处签订合同为全职教职工) 在校 职、经商不报备或已报批但影响到本职工作的。

第七条 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,给予记过处分

一、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,情节较重,造成 后果的;

二、在公共场合打人或打架,造成不良影响的

、扰乱学校工作秩序,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;

、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,无理取闹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五、 向学生及家长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索取礼品的;

、议论、传播别人隐私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、工作渎职,造成损失和影响的;

八、在校内从事赌博活动的行为

九、全职教职工 (与人事处签订合同为全职教职工) 在校 兼职、经商不报备或已报批但影响到本职工作受警告处分后不 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

、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个工作日的;

一、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 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 分:

触犯法律法规,构成刑事犯罪的;

二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,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

、在公共场合打人或打架,给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;

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 (含) 及以上的;

五、应聘提供的简历有不真实情况事后被发现或伪造学历 资历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学术造假,病休提供虚假证明,欺骗 校的;

六、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谣言、故意挑拨学校和教职工的关 的或理取闹、纠缠、恐吓、威胁教职工或学生的;

七、击报复或滥用职权侵犯教职工和学生权益,造成较坏 影响和后果的

八、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,贪污、 窃、挪用、侵占学校财产的

工作中严重失误、失职、渎职,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 或较坏影响的,或者不按科学规律办事,违反操作程序,工作 心大意造成消防、环保、维修、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致使人员 受到伤害或污染环境的;

泄露学校工作秘密 (学校使用的国家密级的试卷以及其 要的工作秘密) 并造成不良影响的;

、在记过处分期内又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其他处分的;

二、全职教职工 (与人事处签订合同为全职教职工) 在校 兼职、经商不报备或已报批但影响到本职工作受记过处分后不 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;

十三、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
本条所述条款中的中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、第十一项十二项属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;第六项、第七项、第 、第九项、第十项属于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。

 教职工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,学校将 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。

六章 处理程序

 各部门发现教职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,应填写《教职 工违规违纪处分登记表》并送交学校监察审计处,监察审计处 时调查核实,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明确、程序合法的上,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处分建议,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院长办公 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
一条 对教职工的违规违纪处分决定,监察审计处应在 分决定公布前告知被处分人,并及时予以公布。被处分人拒签 可采用适当方式予以送达。

第十二条 在处分决定公布后,受处分者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,可在接到知后 10 天内, 向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 (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审计处) 提出申诉, 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规定期 给予答复,复查结果通知申诉人。

章 处分决定的执行及期限

第十三条 告处分的,处分当月绩效考核等级不得高于 C档,当年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。

第十四条 受记过处分的,处分期为 12 个月,处分当月绩效 考核等级不得高于 D 档,处分当年考核等级不得高 D 档,处分 不得评先评优、晋职晋级。

第十五条 受开处分的, 自处分之日起,解除其与学校行 人事关系,并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工资。

八章 附则

第十六条 教职工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,依据学校相关规定 进行处理。

第十七条 教职工有违反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《监察处理 处罚办法》  (讯[2017]27 号) 的,学校依据该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

八条 教职工受处分后认错态度端正、主动挽回损失或 有重立功表现,经学校认定的,可减轻或免于处分。

第十九条 本办由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