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( 2022 修订版)
第一条 为培养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落实学生 寝室卫生检查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修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在校学生。
第三条 寝室卫生由寝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,应制定寝室值 日制度。每周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,保持寝室整洁、清新、舒适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第四条 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定期开展,学校联 合各学院不定期抽查。各级检查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、准确记录,检查结果如实向学院或学校上报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反馈。 所有检查的原始记录表应妥善保存。
第五条 检查内容及评分办法
( 一 ) 检查内容:室内卫生是否整洁、大件物品及个人用品 摆放是否整齐、室内外墙壁是否有乱涂乱画乱贴、乱扔垃圾等。
( 二 ) 评分办法
1.地面:地面未清扫扣 2 分;地面有烟头等杂物扣 1 分;地 面有积水扣 1 分;拖鞋等物品摆放凌乱每处扣 1 分;床下或墙角有蜘蛛网每处扣 1 分。
2.门窗:门面有涂写或张贴扣 2 分,镜子、窗户 (含玻璃及窗架)不干净扣 2 分。
3.床上:被子不叠者每人次扣 2 分;床单、被套明显不卫生 每人次扣 2 分。
4.墙壁:有脚印、球印每处扣 1 分;乱涂乱画乱贴每处扣 1分;贴有违规宣传品的扣 10 分。
5.个人用品:书籍、脸盆、牙具、饭盒、毛巾、衣服等乱放 扣 1 分;桌面凌乱或不干净扣 1 分; 网线布置杂乱扣 1 分;接线板放置在床边扣 5 分;空闲床铺或书桌摆放凌乱扣 3 分;大件物 品 (桌椅、行李箱、鞋架等) 摆放不整齐扣 2 分。
6.阳台:物品摆放不整齐扣 2 分;堆放塑料瓶、纸箱等杂物扣 3 分。
7.卫生间:不整洁扣 2 分。
8.室外: 门边走廊上堆放垃圾扣 1 分;墙壁有乱涂乱写、脚 印、球印每处扣 1 分。(室内清除的垃圾统一要求倒入垃圾桶;寝室成员有维护室外墙壁的责任,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制止或向宿管员报告)
9.宿舍成员向窗外乱扔杂物、泼水等,发现一次扣 5 分。
10.干扰检查、拒不签字或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、无理纠缠者扣 5 分,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。
第六条 考核标准
寝室卫生基本分为 100 分,打分采用扣分法。寝室卫生得分, 高于 90 分 (含) 为优秀,给予通报表扬;低于 70 分为不达标,给予通报批评。寝室卫生成绩将同个人和集体评奖评优挂钩。
检查人员若遇寝室无人或未开门等情形,应以适当方式告知 该寝室成员,未被检查的寝室应于两周内联系检查人员并完成补查;拒绝联系或超过两周未联系时,寝室卫生得分直接按 60 分 处理。
每学年计划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4 次,应检寝室因自身原因实 际被查次数不达计划检查次数的 1/2 时,该寝室卫生学年得分按 50 分处理。学生若遇外出实习、写生等教学工作安排方面情况而不在寝室,可由各学院将相关情况报至学生处备案,学生处根据 实际情况减少检查次数。
第七条 对使用或存有违规电器、买卖经商、酗酒、打牌、 打麻将、饲养宠物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学生,将对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,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,将根据《安徽信息 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八条 监督管理
学生处汇总每周检查数据,并通过适当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 行公示通报,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范围内进行反馈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, 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