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办法
为加强工作纪律,规范考勤管理,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根据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》(校人字〔2018〕43 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发布本办法。
一、考勤范围与打卡方式
(一)学院在职在岗全体教职工(包括学院行政人员、实验实践教学人员、辅导员和自有专任教师),与学校有特殊协议的人员结合协议规定要求执行,外聘教师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。
(二)经批准的在外学习、挂职、出差的人员,据实计入考勤登记。
(三)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在学校考勤机上打卡。其中,自有专任教师打卡时间按学院相关规定。
二、考勤规定
(一)行政人员、实验实践教学人员、辅导员
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,实行坐班考勤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事先按本办法第三(一)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(二)自有专任教师
1.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执行,未经审批,不得调课、停课。
2.工作日每周三下午为学院会议或教研室活动时间,学校或学院计划安排的各类活动,均实行考勤登记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,应事先按本办法第三(一)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特殊情况请假原则上每人每学期不超过三次,超过次数的请假一律按事假上报学校人资处。
3.原则上工作日每天应到校工作,每周至少有两天在校打卡记录。学校因合格评估等重大或特殊工作需要坐班或在校工作,均按学校规定执行考勤。学校或学院按规定要求到校而未到校,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,学院按照旷工上报学校人资处。
4.在工作日非因公离开芜湖,应按本办法第三(五)条规定履行考勤报备手续。
(三)所有人员确属特殊情况需在非工作时间加班,按照本办法第三(二)条规定办理加班申请。
三、相关事项流程
(一)请假申请
个人在学校人事管理系统中提前申请,并打印出申请单,经相应室(中心)负责人同意后,报分管院长审核,分管院长以短信等形式报执行院长审批,执行院长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学校审批。
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书面申请,应事先通过电话或短信请示,事后补办申请(附上请示短信截图或请示电话说明)。
(二)加班申请
加班个人事先向其所在室(中心)负责人提出,室(中心)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核(室、中心负责人或其安排的加班直接报分管院长审核),分管院长以短信等形式报执行院长审批(分管院长或其安排的加班直接报执行院长审批)。
(三)考勤维护申请
因请假、出差、处理特殊事务、班车延时或考勤机故障等情况而未打卡(系统统一列为“因公误时”)、个人忘记打卡等未打卡(系统统一列为“忘打卡”),个人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,在学校人事管理系统中提交维护申请(原则上不超过两日),分管院长以短信等形式报执行院长审批。
(四)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情况未打卡按学校规定执行。
(五)考勤报备
自有专职教师工作日非因公离开芜湖市,个人事先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其室负责人提出报备;教研室负责人工作日非因公离开芜湖市,个人事先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管院长提出报备。达到请假情况的,按本办法第三(一)条办理请假申请。
四、其他规定
(一)所有教职工离返校、离返芜,均应执行学校防疫等规定。(二)各人出勤情况均作为其年度考核依据之一。
(三)所有考勤材料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、汇总。
(四)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2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