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学院经费使用申请与财务报销
实施办法(试行)
为规范学院经费使用与财务报账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财务报销细则》(校财字〔2021〕1号)、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》(校产字〔2018〕6号)、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(非资产类)管理办法》(校产字〔2021〕2号)、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》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字〔2021〕17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发布本办法。
学院所有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均应遵循或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,按照“先申请、再使用、后报销”的原则进行,本办法为学校相关制度之细化和明确。
一、学院经费类别及使用范围
(一)部门经费
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科目,主要分为:办公费、加班就餐费、业务招待费、会务费、差旅费、市内交通费、部门活动费等类别。其中,办公费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、耗材、物资,支付公共办公设备设施维护维修、邮寄快递等费用。
部门经费由学院根据学校年度预算及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。
(二)专项经费
按学校预算管理归属分为学校专项经费与学院专项经费。
1.学校专项经费:主要有学科竞赛经费、质量工程经费、课程建设经费、大创项目经费、教学材料印制经费;实验室建设经费,办公环境建设经费;教科研平台经费;人员培训经费;工会经费;学生日常活动经费、社团活动经费等。
2.学院专项经费:主要有实验教学经费(含实验实训低值易耗品经费、维修费等科目)、实习经费、毕业设计经费、教研室经费等。
(三)科研项目经费
主要有横向项目(课题)、纵向项目(课题)和人才资助项目(课题)等经费。
二、经费使用申请流程
(一)部门经费
1.办公费:由学院行政秘书根据学院工作实际需要提出,报执行院长审批。
2.加班就餐费:按《机械工程学院加班就餐券使用管理办法》办理。
3.业务招待费:按业务范围,由分管院长(或行政秘书)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或预审,报执行院长审批。超过招待标准的按学校规定再报学校审批。
4.会务费、差旅费、市内交通费、部门活动费等经费:由经费使用人或部门、项目(活动)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或实际需要提出,报分管院长审批(#)。
(二)专项经费
1.学校专项经费:由项目负责人或使用人提出,报分管院长审批(#)。
2.学院专项经费:由分管院长在上年底或当年初提出全年度工作及经费使用规划(每季度或每半年可适当调整),报院务会审定。需使用经费时,由项目负责人或使用人提出,报分管院长审批(#)。
(三)科研项目经费
按照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执行。
(四)相关规定
1. 若经费使用人或部门、项目(活动)负责人因特殊情况而不能事先申请,应事先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分管院长请示,报分管院长审批(#),事后及时补办申请(附上请示短信截图或请示电话说明)。
2. 上述审批流程中,凡涉及报分管院长审批(#)之处,若单人/单项/单次超过2000元或特殊事项的开支,分管院长应请示执行院长后确定。
3. 凡学院统一安排的工作事项或集体活动,由项目(活动)负责人提出工作计划(方案)及/或经费申请,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,报执行院长审批。
4. 凡涉及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的,采购申请程序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。其中,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:应事先向分管院长报备;纵向科研项目和人才资助项目经费使用:由项目负责人提出,经分管院长签字审核,报执行院长审批。
三、财务报账流程
1. 经办人准备经费使用申请审批单、涉及物资采购的则包括物资采购申请审批单及验收清单(由验收人签字)、财务费用报销单等相关纸质材料;
2. 经办人将准备好的报账相关纸质材料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,再到学院办公室盖学院行政章;
3. 经办人将报账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的报账相关材料上传OA系统,提请执行院长(对部门经费、学院专项经费)或经费管理归口部门负责人(对学校专项经费)审批;
4. 执行院长或经费管理归口部门负责人在OA系统中进行审批;
5. 学校财务处报账处理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 审批报销单中报销部门:部门经费、学院专项经费填报机械工程学院;学校专项经费、科研项目经费填报经费管理归口部门,如教务处、科技处等;科研项目经费填报经费归口部门和项目编号。
2. 涉及学院公共事项的对公账户报销,由学院办公室根据预算使用情况及学校管理文件规定统一处理。
3. 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具体规定按照学校管理文件执行。
4. 未经签字审核的报销单据,学院不予盖章确认。
五、本办法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2年12月15日